
華盛頓州一名高中美式足球教練發起訴訟,指自己在球場祈禱後,遭到校方拒絕續約,因此宗教自由權利受到侵犯。案件將在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外界相信,高院現以保守派大法官佔多數,最終的仲裁可能對興訟教練有利,而且無論結果如何,都會為全國的類似案件立下先例。

《紐約時報》報道,原告人肯尼迪(Joseph Kennedy)原在華州的布雷默頓高中(Bremerton High School)擔任足球隊助理教練,每次球賽結束後,他都會走到球場中間下跪禱告,部分隊員甚至對方球隊成員也會加入。肯尼迪形容,執教球隊是他的「使命」,自己曾經許諾,每場比賽無論輸贏,都會讓榮耀歸於上帝,讓比賽變得更有意義。
然而,他的習慣在2015年引起爭議,事件經媒體報道後,校董會認為肯尼迪此舉將校務和信仰混淆,要求他日後停止在球場禱告,更有人建議校方拒絕續約。
肯尼迪於是辭去工作,並入稟法院控告校董會,表示自己的憲法權利遭到侵犯,案件遭下級法院駁回後,周一(25日)會在最高法院開始審理,預計6月將有裁決。
分析形容,最高法院目前有6位保守派大法官,足以壓倒3位進步派大法官,因此肯尼迪得直的機率甚高,而且無論結果如何,案例將對公立學校教職員能否率眾祈禱、宗教活動與政府僱員之間的角色如何界定等議題,產生深遠影響。
對於此案,肯尼迪表示自己在球場上祈禱,性質與飯前祈禱沒有分別,學校不能因此妨礙民眾在職場的言論自由及信仰自由。但校董會反駁,肯尼迪既然帶領球隊,公開祈禱會讓學生感到壓力,部分民眾也可能在壓力下不敢公開反對,導致管理人員收到威脅和仇恨郵件,甚至球隊主教練曾經遭到陌生人辱罵。
美國政教分離聯合會(Americans Unit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評論此案時表示,其實除了教練之外,學生也有宗教自由,包括不信仰特定宗教的權利,肯尼迪的舉動會對學生造成壓力。
回顧過去60年的案例,最高法院都拒絕公校允許教職員公開祈禱,其中2000年的案件更裁定,高中生參加球賽後若集體祈禱,等於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