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局更新了新冠疫情相關的常見問題解答,解釋了2021年《美國救援計劃法案》授權下,有薪病假和探親假稅收抵免部分的內容。更新的內容澄清:僱員為陪伴家庭成員或家中他人進行新冠疫苗接種而請假、或在家人接種後需要照顧而請假,僱主若為他們提供有薪假期則可以申請抵免。

有薪病假和探親假稅收抵免旨在補償符合條件的僱主,這部分僱主因給予員工疫情相關有薪病假和探親假而有額外費用的支出。修訂後的常見問題解答清楚地表明,抵免適用於員工為陪伴家庭成員或家中他人進行新冠疫苗接種、或在接種後照顧他們而申請的休假。
新納入的疫情相關的有薪病假或探親假抵免也適用於自僱人士,他們可申請同等抵免。
《美國救援計劃法案》下的有薪病假和探親假稅收抵免,類似於《家庭優先新冠病毒應對法案》(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FFCRA)所規定的抵免,在2020年疫情相關稅收減免法基礎上作了修訂和擴展。
根據規定,某些僱主如果提供了符合《緊急有薪病假法案》和《緊急家庭與醫療假擴展法案》(由FFCRA補充)要求的有薪病假或探親假,可以獲得稅收抵免。
FFCRA所規定的稅收抵免,經《稅收減免法》修訂和擴展,適用於從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的休假。《美國救援計劃法案》則對這些抵免進行了修改與延期,使其適用於從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休假。
常見問題解答也提供了進一步信息,指導符合條件的僱主如何申請有薪病假和探親假抵免額,其中包含如何申請和計算適用的抵免額,以及如何獲得抵免的預付款和退稅。
《美國救援計劃法案》規定,符合條件的僱主,包括僱員少於500人的企業和免稅組織團體、某些政府僱主,可以為支付符合條件的休假薪資和部分與薪資相關的費用而申請稅收抵免,其中包括健保費用和某些集體談判所獲取的福利。
自僱人士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申報表1040表格,來申請類似的抵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