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長德桑提斯周一(16日)簽署一項法案,規定在私人住宅門口舉行示威屬「非法」,警察有權逮捕那些經警告後仍不離去的示威者,違法者可被判最長60天監禁。

佛州眾議院以76票支持對41票反對,參議院以28票支持對3票反對,通過禁止居民在私人住所進行示威的新法案,法案將於今年10月1日生效。根據新法案,警方須首先對違反法律的示威者發出警告,如果他們不「立即和平散去」,便可以逮捕他們。違法者可能被控「二級輕罪」,將面臨最長60天的監禁及最高500元罰款。
德桑提斯在一份聲明中說:「那些不守規矩的暴徒在私人住宅處示威,比如聚集在最高法院法官家門口暴躁抗議,是不合適的。」德桑提斯補充說,「這項法案將為居住在住宅社區的人提供保護,我很高興將其簽署成為法律。」本月初,由於美國最高法院廢除《羅訴韋德案》的裁決草案意外洩露,示威者湧入最高法院法官在華盛頓住所外,舉行抗議活動。
共和黨人批評示威活動是試圖恐嚇法官支持墮胎。共和黨參議員佩里說,佛州新法案的靈感來源於過往案例。法案分析提到,曾有示威者出現在芝加哥市長屋外抗議,還有人跑到殺死弗洛伊德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住宅外騷擾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