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亨氏快熟通心粉誤導,南佛州婦提訴索賠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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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亨氏快熟通心粉誤導,南佛州婦提訴索賠500萬
■佛州一名婦女入稟控告亨氏一款速食芝士通粉包裝誤導要求賠償。

南佛州一名女子入稟法院,指責亨氏(Kraft Heinz)品牌的一款速食芝士通心粉誤導消費者,產品無法在「3分半鐘」內煮熟以供食用,因此要求公司賠償500萬元。

原告人拉米雷斯 (Amanda Ramirez) 質疑,案中的Velveeta通心粉標榜「3分半鐘內」就可食用,但這個只是微波爐加熱的時間,計算撕下蓋子、加水、攪拌芝士醬的步驟的話,無法按時完成操作。

拉米雷斯表示,產品宣傳失實已經影響她和其他消費者,民眾看見「3.5分鐘內可供食用」的說法,容易理解成整個過程所需的時間,當初她若知道真相,未必會購買這款產品,因此這次代表其他民眾發起集體訴訟。

訴狀指責製造商卡夫亨氏公司欺詐、虛假並在廣告中誤導公眾,然後不當獲利,違反了政府禁止欺詐和不公平貿易的法律。原告方律師表示,多州受影響的消費者可能超過100人,而當事人這次代表佛州海厄利亞(Hialeah)的民眾,向公司索取500萬元賠償。

卡夫亨氏公司回應時批評訴訟「毫無意義」,公司將「堅決辯護」。資料顯示,該款通心粉包裝重量為2.39盎司,8個裝售價10.99元,宣傳時的確以3.5分鐘可食用作為招徠,包裝背面列有詳細準備步驟,包括取下蓋子、拿出芝士醬袋;加水攪拌然後放入微波爐3.5分鐘;最後添加芝士醬袋中的調味並加以攪拌等。

媒體發現,這次參與訴訟的原告方其中一名律師希恩(Spencer Sheehan),多年來專門負責類似案件,官司總數超過400多宗,而由他代表客戶追究食品或飲料商的集體訴訟,宗數更創下歷史紀錄。另一家品牌家樂氏(Kellogg’s),也因草莓餡餅含有其他水果而被他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