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州眾議院周三(14日 )通過俗稱「酒精外賣」(alcohol to go)法案,容許持有酒牌的食肆在出售外賣食物時,可以一併售賣酒精類飲品,增加收入。

新法案名叫《SB148》,基本上已獲參議院同意,只待修改小部分細節後,便可送交州長德桑德斯簽署成法。
疫情爆發之前,食肆及酒吧原本不可以出售酒精類飲品予人客在店外飲用。德桑德斯在去年3月疫情爆發期間,為了讓餐飲業增加收入,容許外賣食物時,一併出售酒精類飲品。此德政大受業界和佛州居民歡迎,飲食業游說團體促使將之成為永久法案。
佛州參議院上周已經以38-2票大比數通過《SB148》,法案周三在眾議院過關後,下周將發回參議院修改一項細節,規定「食物及非酒精類部分單價,必須佔整個外賣價錢最少25%」,以防食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