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州兩年前發生一宗令人髮指的虐待海洋動物案,近日全案審結,涉虐殺鯊魚的三名人渣中,有两人被判監10天,另一人無罪獲釋。
這宗案件發生在2017年6月26日,當時來自布萊登頓市(Bradenton)的28歲男子貝納克三世(Robert Benac III),與另外兩名男子駕駛一艘快艇在布萊登頓市對開海面釣魚。他們釣上一條鯊魚後,將鯊魚綁在快艇後面4小時,之後高速駕駛快艇將鯊魚活活拖死。
事後,有人不知好歹,將這段視頻發佈到社交網上,引起網友的憤怒,同時也引起動物權利保護組織的抗議,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中佛州希爾斯堡縣(Hillsborough County)法院上周四(12日)開庭審理這起案件,貝納克三世與24歲快艇駕駛員溫素(Michael Wenzel) 接受了認罪協議,避免了因虐待動物刑事罪而要接受重判的結果。

按照這份認罪協議,兩人被監禁10天,並每人罰款2,500元,以及250小時的動物收容所勞動服務。

另外,佛羅里達魚類及野生動物保護委員會(Florida 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Commission)還吊銷了兩人的釣魚資格三年。
涉案的另一名24歲男子漢尼斯(Spencer Heintz)因為願意在庭上作供頂證而免於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