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始終強調「不忘初心」,並多次宣揚共同富裕的理念。他在此次中共20大報告中首次提及「規範財富積累機制」,並宣示要「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很明顯地要對富裕階層「算賬」。有學者預料中國可能會透過稅制改革,對富人開刀,將富人的「過高收入」,拿來給大家「共同富裕」。


習近平在中共20大報告中,有關完善分配制度部份提到分配制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3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
報告又提到,堅持多勞多得,鼓勵勤勞致富,促進機會公平,並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並會加大稅收、社會保障及轉移支付等的調節力度。報告又提到,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中新社周一(17日)引述浙江大學共享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實表示,「規範財富積累機制」是首次提出,當前中國財富積累速度很快,但財富差距擴大,在推動共同富裕下需要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增強財富分配公平性,縮小財富分配差距。李實表示,促進機會公平是要打破一切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礙,令勞動力市場保持公平競爭,沒有身份歧視,推動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
上海財經大學教徐飛在《人民論壇網》上分析「共同富裕」的文章指出, 初次(一次)分配是按照各生產要素對國民收入貢獻的大小進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場機制形成。
再分配(二次)是在初次分配基礎上,對部分國民收入進行的重新分配,重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主要由政府調節機制起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習慣等影響下,社會力量自願通過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志願行動等方「式濟困扶弱」的行為,是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
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兼商學院代理院長金李表示,相對於高收入人群,中低收入群體財富增長緩慢,而且風險波動性較大,所以要大力發展針對中低收入群體的財富管理,同時在保護合法私有財產下,適當約束規範高收入群體過快的財富增長速度,促進社會更長期可持續發展。
另據香港《明報》周三(19日)引述上海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院長、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軍表示,20大報告作為綱領性文件,將影響未來5年收入分配調整,但仍需觀察具體政策為何。
張軍認為,推進共同富裕需要進行稅制系統性改革,預料中國未來會加快稅制轉型,逐步調整為以直接稅主導,即從以往營業稅、增值稅為主,改為以所得稅、物業稅等為主的稅制。但他表示,中國人口老化較快,即便現在轉向直接稅,政府公共支出壓力仍會超出稅收可承受能力,如何彌補政府公共開支將是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