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就中國專利問題向FBI撒謊,前UA華裔教授洪思忠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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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就中國專利問題向FBI撒謊,前UA華裔教授洪思忠判監
■洪思忠(小圖)自1988年已在阿肯色大學任教授,承認對FBI做出虛假陳述的控罪後,被判監兼罰款。

阿肯色大學(UA)前華裔教授洪思忠(Simon Saw-Teong Ang),16日被判入獄1年零1天。他今年初已就他以共同發明人身分在中國申請多項專利的問題上向聯邦調查局(FBI)作出虛假陳述的一項控罪達成認罪協議。

據《西北阿肯色民主黨人報》(NWA Democrat-Gazette)報道,法庭文件顯示,現年65歲的洪思忠,在今年1月對向FBI做出虛假陳述的一項控罪認罪後,於周四(16日)被判監1年零1日,還被判罰款5,600元。他刑滿出獄後,還將要接受被監管釋放1年。根據裁定,洪思忠將於7月20日自行到被指定的一間低設防監獄報到及開始服刑。在服刑前這段時間,洪思忠可獲保釋外出。

16日的判決是根據1月份控辯雙方達成的認罪協議作出。根據認罪協議,檢方原先對洪思忠提出的共59項控罪中有58項撤回,其中包括55項電匯詐騙控罪、兩項在申請和使用護照時作出虛假陳述,以及一項作出虛假陳述的控罪。大多數電匯欺詐指控與洪思忠向聯邦太空總署(NASA)和美國海軍申請研究經費時據稱隱瞞在中國的收入有關。

16日作出裁決的地區法官布里克斯表示,他將根據洪思忠的要求,建議將洪送往德州一間低設防聯邦監獄服刑。

布魯克斯法官在宣佈裁決時特別指出,雖然洪思忠沒有暴力行為,之前也沒有犯罪紀錄,但他所犯下的罪行很嚴重。

在馬來西亞出生的洪思忠,在法庭上發言時,為自己的行為向法庭道歉,並表示將承擔全部責任。他還對家人、律師和朋友在這個困難時期的支持表示感謝。

之前的法庭文件顯示,洪思忠在中國以他Simon Saw-Teong Ang的名字或他出生時的中文名字申領了24項專利。

但他在職該工作逾30年的阿肯色大學,要求員工要及時向大學提供完整的發明披露信息,並有政策明文規定,那些發明並非是個人發明,大學將擁有受該法律約束的人的所有發明。

但洪思忠沒有案按定向大學透露他在中國的那些專利,並在FBI特工向他問話時,撒謊稱自己參與了那些發明,在被具體問及他的名字是否會被列為那些在中國專利的發明人時,他還矢口否認。此外,據悉洪思忠還獲得中國政府頒發的多個人才獎項,但他也沒有按照規定向大學作出披露。

聯邦檢察官福爾克斯在宣判後舉行的記者會上指出,這宗案件中的認罪和判決是一個例子,顯示法律平等適用於所有人。他說這宗案件的調查和檢控用了3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