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頂設計太過脆弱,福特要賠償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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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頂設計太過脆弱,福特要賠償17億元
■福特車廠由於設計F-250皮卡車時留下缺陷,導致一對夫婦在車禍(圖)中喪生,因此需要賠償超過17億元。

佐治亞州一個陪審團裁定,福特(Ford)車廠由於設計F-250皮卡車(pickups)時留下缺陷,導致當地一對夫婦在中佛州一宗車禍中喪生,因此需要賠償超過17億元,創下佐州歷來最大的懲罰性賠償紀錄。陪審團認為,涉事車輛的車頂設計過於脆弱,需為慘劇承擔主要責任。

案中的意外發生於2014年。當時74歲司機希爾(Melvin Hill)與62歲妻子乘坐福特的Super Duty F-250皮卡車,駛經中佛州薩姆特縣(Sumter County)高速公路時突然爆胎,結果汽車翻覆造成2人死亡。

希爾夫婦的子女其後入稟法院,控告福特與售後服務連鎖店Pep Boys等,指責福特明知F-250皮卡車的車頂太過脆弱,無法在翻車時保護司機及乘客,但直到2016年始終沒有警告消費者,也一直使用有缺陷的設計。

案件在佐州勞倫斯維爾(Lawrenceville)的州級法院聆訊14天後,陪審團19日裁定福特需要賠償17億元巨款。審案期間原告方律師提交證據,表示福特的皮卡已經發生多宗類似事故,都是在車輛翻側後,由於車頂結構不強而造成傷亡,但車廠拒絕透露案例的具體數字,也從未召回產品修補缺陷。

這個17億元的懲罰性賠償金額,是由代表希爾家屬的首席律師巴特勒公佈。巴特勒表示,最終陪審團裁定,福特在1999年至2016年生產並售出的520萬輛Super Duty皮卡車中,全部型號都存在車頂缺陷,預料歷年來導致數十人死亡。而在裁決頒佈後,希爾的家屬感謝陪審團,也希望民眾駕駛仍在市面的皮卡車時保持警惕。

根據佐州的產品責任法律,這次案中的懲罰性賠償中,3/4金額歸州府所有,其餘由原告和律師分配。

此外,陪審團18日還裁定,希爾的子女可獲2,400多萬元,以彌補他們父母死亡及他們因此蒙受的痛苦。陪審團裁定,意外中70%責任歸咎於福特,另外30%的責任屬於售後服務商Pep Boys,原因是職員為遇事車輛安裝了錯誤尺寸的輪胎,結果導致爆胎。

這個今年以來金額最大的懲罰性賠償裁決,目前在法庭記錄中難以獲得證實。

一般情況下,當發現大額懲罰性賠償金與補償性賠償金不成比例時,法官或上訴法院通常會縮減巨額懲罰性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