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阿密法庭:現值555億美元加密貨幣一人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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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阿密法庭:現值555億美元加密貨幣一人擁有
■萊特(圖) 只需賠償 1 億元,就可以取得現值555 億元的比特幣,難怪他對判決非常歡迎。

被視為攸關110萬個、現值555億美元的比特幣所有權,與及他的真實身份加密貨幣世紀官司,周一(6日) 在邁阿密法庭有了判決結果,自稱比特幣之父「中本聰」的澳洲企業家萊特(Craig Wright),被裁定全權擁有110萬個比特幣,但需要賠償1億元予共同發明者克萊曼(David Kleiman)的家人。這判決背後的重大意義,是美國法院認證了萊特就是「中本聰」真身!

這宗加密貨幣世紀官司,一個月前在南佛羅里達區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District of Southern Florida)開審,在完成3星期聆訊之後,陪審團閉門商議一周,周一裁定萊特侵佔合夥人克萊曼發明比特幣專利,需要賠償1 億元。

不過,萊特對這判決表示非常歡迎,因為美國法院間接認證了他就是「中本聰」(Nakamoto Satoshi)真身,可以取得被鎖在比特幣錢包內價值連城的110萬個比特幣!

究竟中本聰是誰?他擁有的110萬個比特幣發生什麼事?一直是比特幣最大的謎團之一。

萊特2016年在網上宣稱自己就是比特幣之父中本聰,引起幣圈譁然,但因他似乎無法動用中本聰的比特幣錢包,未能獲得信任。

幣圈一直懷疑,比特幣發明人中本聰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一個團隊,當中本聰在2011年消失後,人們唯一能看到的,就只有他留在比特幣錢包裡的110萬個比特幣。

以周二比特幣5.12萬美元市價,中本聰擁有555億元身家,是排名第17的世界富豪。

中本聰之謎,因為一個人死亡而露出端倪。

2013年,比特幣早期開發者克萊曼過世後,其家人向聯邦法院提出訴訟,指控萊特侵佔他的遺產,包括比特幣相關開發資料、智識產權,以及110萬個比特幣。這時,幣圈開始相信萊特與中本聰的關係。

克萊曼的家人認為,比特幣是由萊特與克萊曼共同發明,兩個人合在一起才是「中本聰」,因此克萊曼應享有中本聰一半的資產。

萊特及辯方律師則宣稱,比特幣是萊特獨力開發。經過控辯雙方4星期的攻防戰,陪審團認為雙方沒有商業夥伴關係,因此克萊曼並未擁有110萬顆比特幣資產的份額。

不過陪審團卻認為,萊特侵佔兩人合資公司W&K Info Defense Research的智識產權,包括軟體和挖礦用電腦等,因此需賠償W&K 公司1億元,但無需賠償克萊曼家族。

換言之,法庭認證了萊特就是中本聰真身,不是一個團隊,110萬個比特幣的擁有權就等於歸給萊特。

萊特周一在法庭外表示,他終於被證明一直沒有說謊,「我就是比特幣的發明者。」

萊特表示他會在近期捐出一部分比特幣為慈善用途,同時證明他就是中本聰。彭博(Bloomberg)新聞報道,萊特也表明取回110萬個比特幣後,不會出售套現,繼續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