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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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一言為定。兄弟倆立即約見郭泰,願意為郭太太的一百五十萬元欠單做保證人,代她還債;條件是:郭泰必須給他們兄弟倆的地下賭場通風報訊三次。郭泰猶豫一陣,終於屈服,因為他已經沒有更好的選擇。

此後,銀行家夫人所委託的追債公司果然不再來追債了。

郭泰正忙於籌劃如何實踐自己的承諾,而金氏兄弟及其黨羽則着手找尋秘密地點作新賭場,銳意大展拳腳。除了加設天文台之外,賭客須經熟人介紹或帶領才准入內博彩。

賭場一向由金氏兄弟的合伙人出面主持,如今有了內應,便對外宣稱賭檔是個「鐵竇」(註一),所以賭客們玩得很開心,注碼加重了,賭場的收入也水漲船高。

(註一:《辭源》說:竇,孔穴也。粵人稱昆虫、禽獸或野生動物的巢穴為竇。「鐵竇比喻賭場的巢穴鞏固如鐵,不易被攻破。」)

經營了個多月,賭場盈利甚豐,警署當局亦略有所聞。通過探員、臥底及線人查核,賭場地點確認了,於是警署高層人員開會佈置行動計劃、申請搜查令,準備突擊掃蕩、逮捕賭場主持人和賭客。

郭泰當然是參加會議的主要成員之一。他早已買通了附近一家茶餐廳送外賣的伙計。這伙計每天早上十一時和下午三時都按照警署內各位員工的預訂貨單,把咖啡、奶茶、三文治、牛油吐司、牛油菠蘿包或蛋糕之類送進去,然後再回來收取用過的空杯碟。

郭泰每天上下午只喝咖啡。他喝完了,隨手將空杯碟放在辦公桌上,並將調拌咖啡的小茶匙擱在空杯子旁與碟面之間,習以為常。

會議決定了突擊掃蕩後,郭泰喝光了咖啡卻將小茶匙放進空杯裡。當伙計回來收取杯碟時看見這個暗號,馬上通知聯絡人,於是賭場內的人和賭具立即撤走,只留下三數人圍坐在餐桌旁抽煙談笑。

拿不到證據是無法將可疑人士入罪的。即使明知眼前這幾個人都是非法聚賭的嫌疑犯,執法人員卻奈何不得,只好黯然收隊。

賭場經營了四個月,發了大財。當逃過了三次掃蕩的劫難後,主持人便決定結束營業,等將來轉移地區或找到機會時再東山復出。

警署經過三次掃蕩行動失敗,雖然知道這是內奸受賄通敵的結果,但是卻查不到明證實據。第四次會議後命令全體參加會議的人不得離開會議室,直至準備就緒,一聲令下,全體乘車出發,直撲「鐵竇」。到達現場時,裡面已變成一家民居,哪裡還有賭場的影蹤?

郭泰本身也算逃過了一劫,可以逍遙法外了。郭太太的債務亦已完結,放下心頭大石。但是,他們倆的離婚問題仍然解決無期。

金氏兄弟確實賺了大錢,不過每天所賺的都跟合伙人和眾兄弟分贓。分贓之後各自花天酒地,鈔票頃刻散盡。多分多散,少分少散。非散得乾乾淨淨,怎顯自己的豪邁氣慨?千金散盡還復來,最重要的是行樂及時。

金氏兄弟也不例外。金振威已有家室,尚知節制,金振勇孤家寡人,無拘無束,分到的鈔票決不會留到隔宿。

田茂成早看透了金振勇的弱點,才裝設陷阱讓他踩下去。

金振勇擔任田茂成旗下一家夜總會的總經理職位,入息不錯,但是每月所領的薪金必須扣除月內的借債,又得清還各方面的賒欠,剩餘無幾。平日全靠賭場的分贓幫補開支,可惜賭場生意平平,進賬不多。

自從得到郭泰做內應,近數月來賭場的業務大大興發,分贓愈來愈多。可是金振勇不懂得珍惜,錢財到手即散盡,欠債反而有增無減。等到郭泰完成了內應的工作,賭場停業,金振勇的主要經濟來源斷絕了,生活苦不堪言。

金振勇想到銀行的一筆七十五萬存款,心癢難剎,於是決定先挪用一下,把欠債清還後,更可以盡情遣興,大大快活一番。

大大快活剛過,郭太太欠單的半年期限已經到了,追債公司自然向保證人的金氏兄弟追討。兄弟倆沒有還債能力,銀行家夫人於是向法庭提出申訴,務必將兄弟倆送入監獄方消心頭之恨。

金氏兄弟走投無路,只得向田茂成求助。

田茂成說:「我借給你們每人七十五萬元,聲明是不准動用的,你們還給我再說。」

金振威馬上寫一張七十五萬元的支票還給田茂成。

田茂成說:「不必還給我,先還給律師樓,早早了結你對銀行家夫人的債務吧。記住,你依然欠我七十五萬元,今後你每月還我四萬元,大約十八個月,即一年半之內還清,怎樣?」

「多謝相救。」金振威垂手鞠躬,感恩不盡。

至於金振勇,他兩手空空,還不起錢。

田茂成說:「你欠我七十五萬,也欠銀行家夫人七十五萬,總共欠債一百五十萬。你有甚麼打算?」

金振勇說:「請您再借給我七十五萬元,讓我了結銀行家夫人的債務,免受官司和牢獄之災。」

田茂成說:「你們兄弟倆怎麼沒想到這問題的嚴重性呢?當你們得到郭泰的幫助,生意興隆之時,賺到的錢不該全部花光。把極小部份錢貯存起來,不到一個星期就可以貯夠一百五十萬元,趕快還給銀行家夫人,而我借給你們的錢又不動用,那麼今天肯定完全沒有問題發生,你們倆還可以生活得很富裕很風光呢。」

「我們不爭氣,現在後悔莫及了。」金氏兄弟說。

田茂成寫一張七十五萬元的支票交給金振勇,叫他們兄弟倆馬上到律師樓了結債項,又對金振勇說:「你欠我一百五十萬元。如何還債,你明天再到這裡來,我們單獨談談吧。」

次日,金振勇晉謁田茂成。

田茂成說:「你們兄弟倆在夜總會的收入是每月四萬元。你哥哥答應把每月收入還給我,你也該如此。我每月扣除這個數目,需時三十六個月,也即是三年才可以扣清。你們欠我的債,我已經完全免除利息,算是萬分照顧的了。我希望你加快還債的速度,早早了結,你做得到嗎?」

金振勇說:「我每月的薪金給全部扣清了,沒零錢花用了,如果再加快還債速度,我就必須向吃人的高利貸債主借錢,我的錢債愈揹愈重,這一生都無法擺脫了。波士,求求您高抬貴手,留給我一線生機吧。」

田茂成說:「裝甚麼蒜!你不至於愚蠢到去借高利貸吧?如今開地下賭場的確很難賺大錢,但是小規模的零星運作還是可以混得一些好處的。何況你們兄弟倆控制了十多名妓女,收入不少,你以為我不知道嗎?

金振勇說:「大伙兒分贓,我所佔的比率不多,請讓我保留一點點零用錢,不然我是沒法生存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