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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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點頭告辭。

以後當我有閒暇時就到王叔府邸的空地上遙觀一群老少參差的婦女艱辛地做舂研玉米粉的工作。我目不轉睛地凝視着母親、阿姨和辛娜的一舉一動。本來我只想尋求一點點看望親人的慰藉,最後還是禁不住心如刀割而含淚離開。她們有時發覺我來了便默默點頭。後來連辛娜也認識了我,向我點頭微笑。

我在御廚的勤勉和優秀表現甚得御廚主管的嘉許,況且他知道我是國王欽派到御廚工作的,所以對我非常客氣。次年我的見習期完結,正式升為御廚員工,有時會獲得不定期的賞贈|可可豆約十分之三斤作為獎勵。

我的奴隸身份並未改變。奴隸所做的工作是沒有薪酬的。我能夠獲得可可豆的恩賜,實在是罕見的殊榮了。

由於我臘製的野鹿、山豬及火雞的肉脯滋味雋永,王室公卿的需求愈來愈多,我的工作也愈來愈繁忙。御廚主管特地調派一名員工做我的助理,還是疲於應付。我請求多派一個小女孩給我幫忙,並推薦了辛娜。主管答應了。

辛娜終於擺脫了那人間地獄般的玉米粉研磨工場,當上了御廚學徒、我的助手,住在附近的女工宿舍。我認為替自己的親人做了一件好事,深感欣慰。

許多時候辛娜攜帶一隻籐籃子跟隨我到叢林採集野生柑橘類的果皮,又剝取一些玉桂樹皮,準備拿回工場曬乾後磨粉,均勻地灑在煮過的肉片上,並噴灑龍舌蘭酒。那是母親教我的。五歲之前母親常帶我到叢林去剝取野橘皮和玉桂皮為肉脯加工,我都記得。本來果皮和玉桂皮必須經過磨粉工序,不過太麻煩了。我把兩種皮熬成濃汁,用來浸漬肉片,省事得多,效果似乎更好。

每遇空閒時間,我總要帶辛娜去探望我們的母親。雖然隔遠看看,就覺得盡了一份為人子女的責任。有時辛娜高聲呼叫,兩位老人家抬頭望過來,面露笑容,我和辛娜都知道她們一定很開心,老懷寬慰。

在盛大節日或紀念日,例如國王、王后及王子的生日、祭祀雨神或戰神、慶祝侵襲鄰近城邦取得勝利,祝禱天神賜福,斬殺戰俘祭神…等等,各界民眾會獲得一天休息,以示普天同慶。至於奴隸是否也得到休息,則由他們的主人決定。

到了休息日,我會帶着辛娜從王宮所在地的中央廣場走三公里路程到邊遠小鎮去遊玩。中央廣場一帶都是王宮、衛城、石碑、金字塔、神殿、球場、祭壇…之類用硬邦邦的石頭砌成的建築物,雖然華麗堂煌,卻顯得冷酷無情。邊遠小鎮有農村、田野、店舖、手藝工場、攤檔等等,各種商品食品琳瑯滿目,遊人如鯽,熱鬧非凡,真是消閒的好去處。

辛娜從來沒有到過農村小鎮,初次遊覽,耳目為之一新,十分高興。經過一處空地,有許多人在圍觀。我們上前一看,原來是一隻鸚鵡正在表演走繩索,而且可以在繩索上翻跟斗,人人鼓掌大笑。鸚鵡又會大叫「您好,您好」和「天神保佑您」,辛娜看得開心極了。後來一個老頭子向觀眾討賞,觀眾立刻一哄而散。我給了三顆可可豆,老頭子連連稱謝。我看見有些好心腸的觀眾只給一顆可可豆而已。數十年來王室苛稅太重,戰事頻仍,壯丁多半被抽徵入伍或修築金字塔,耕地貧瘠,民不聊生。像我這樣身懷約十分之三公斤可可豆子的人,已可算是大富翁了。

路過小食攤檔,我花六顆可可豆買了兩串燒穿山甲肉送給辛娜吃,因為她做奴隸至今沒有嚐過肉味。經過一間商店,我買了兩幅厚棉布,打算送給兩位長輩做斗蓬,晚上又可兼做被子之用,免得早晚風寒傷了身體。奇里瓜和科潘附近盛產可可豆,不產棉花。棉布大多產於尤卡坦半島東部和北部,商人由老遠運來,價格當然很貴。棉布每幅值五個大海貝或十分一公斤可可豆。兩幅厚棉布差不多耗盡我全部財產了。我用餘下的可可豆買了十塊煙葉,準備送五塊給御廚主管。送了禮物,他會照顧我和辛娜比較妥善些。

御廚主管收下我的煙葉,答應我親自將兩幅厚棉布送到我母親和姨媽手上。我又為自己的親人做了一件好事,滿心歡喜。此後我和辛娜在御廚的工作與生活都很愉快,對天神的眷顧感激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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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夏季的某一天,是慶祝十八兔王登基四十週年的大日子,城中高層早就積極籌備盛大的慶典。以前,公元七一五年兔王在慶祝登基二十週年大典時曾經建造了一座宏偉絕倫的銘文神廟金字塔,而且把國寶白星石和黑星石送到那高約二十七米的金字塔頂的銘文神廟內,縝密收藏。王室又下令雕鑿了許多石碑,刻有對兔王歌功頌德的銘文。二十年前的盛事,至今仍為全國上下津津樂道。

二十年後的今天,兔王已經五十七歲了。儘管民生凋蔽、國力日衰,再也沒有足夠的資源去建造金字塔、神廟和石碑,他仍然千方百計去營造自己的神聖威武形象。他發兵攻打南方的一個附庸屬地|薩卡巴小城邦,捕捉了國王和若干權貴作為俘虜,準備在盛大的慶典中加以殘虐和斬殺。一來可以向民眾宣揚自己的蓋世神威,二來又有人牲可供祭天。可謂一舉兩得。

兔王的如意算盤雖然打得響,可是他卻犯下了大錯。

薩卡巴本已臣伏科潘幾個世紀,年年進貢,歲歲來朝,從來沒有過失。如今兔王師出無名,竟為了紀念登基大典而恣意擒殺其王室貴族,令科潘控制下的各城邦人人自危,反而給王朝埋下了極為不利的禍根。

失信於天下,國祚焉得長久?

十八兔王登基四十週年的慶祝盛典終於舉行了。

御廚主管批准我和辛娜休假一天。大清早,我們吃過早點便趕快去參加盛會。盛會地點在中央廣場前面的主廣場,也叫儀式中心。其實中央廣場包括了幾座最大的金字塔群、石碑群和祭壇群,還有球場、王宮、衛城、別院等等。主廣場在王城北面,其餘建築群落則向南排列。我們住在王宮附近,朝北走到主廣場是很近的,不像農民和各界民眾要由王城周圍的邊遠地區趕來,至少得花上現代的一個多鐘頭時間。可是當我們到達時,各色人等已經聚集了不少。他們都是懷着滿腔熱誠,天未亮就摸黑趕路走來的。

盛會的第一件大事是球賽。群眾像流水般向東面湧過去,我和辛娜緊緊跟隨。我用短繩縛住辛娜右手和我的左手,以防失散。

球場設於中庭,也就是主廣場的兩座最大的、南北相對的金字塔左邊,右邊不遠處則俯臨懸崖下蜿蜒如銀蛇的科潘河。球場旁還有兩座相對的高台,東座專供國王、王族、顯貴和祭司等觀看球賽,西座則專供各城邦的國王、貴族、使節和觀禮嘉賓等使用。東座背向太陽,所以不致耀眼眩目,看球賽時舒服得多。

當旭日初升、第一線陽光射入金字塔上的太陽神神殿時,球賽便開始了。

球場南面臨時豎立一枝高高的木竿,作為日咎。太陽照射木竿,在地面留下一道陰影,有工作人員用石灰沿着陰影畫下白線做記號,又在白線靠近木竿下端處畫一橫線。太陽愈升愈高,木竿的陰影就愈縮愈短。當陰影縮至橫線時,即表示時間已到,球賽結束。

我和辛娜到得早,佔據了一個有利位置,球賽過程可以看得很清楚。

每方球員五人,分紅隊和綠隊,各人以紅布條或綠布條圍紮前額作為識別。紅隊是上次得勝者,稱為場主或檑台主,一般實力較強。他們只戴簡單頭飾,取其輕便。戴了頭飾既顯得莊重,又不能用頭部頂撞橡膠球,因為那是犯禁的。肘部和膝部因是擊球的主要關節,故縛上護肘和護膝皮墊。腰臀也是擊球的重要部位,卻沒有特別保護裝置。反而前後胸穿上木排背心盔甲以保護內臟。他們跟我們普通人一樣都穿白布帶交叉捲紮成的褲衩,只遮掩胯下部份,不過腰飾倒十分講究,寬布帶從腰前垂吊於兩腿之間,配以五彩刺繡、玉片、石球和貝殼的點綴,華麗奪目。他們有耳飾臂飾、有皮革護腕,手持兩端膨大而鈍尖的木棒,威風凜凜。

由於球賽是祭神儀式的前奏,聖潔莊嚴,所以不准賭博。其實群眾擁擠、節目多、時間長,假如攜帶累贅的農產品入場作賭注十分不便,而且還可能混入武器,對達官貴人構成威脅,那還得了?至於權貴們互相用珠寶玉器賭博,卻是合法的。

海螺吹響,球賽開始。祭司王主持開球禮。他把橡膠實心球垂直向上一拋,馬上閃開,兩隊健兒奮勇撲前,爭用肘、膝擊球射向己方所屬的石砌長形斜坡。每邊斜坡頂部的兩端和中間各裝嵌着一個直徑約三十五厘米的石雕圓形「金剛鸚鵡」頭,共有三個,表層塗上紅色,鮮艷耀眼,是射球的目標,射中了就可得分。

「金剛鸚鵡」是科潘王朝的朝徽,因為王朝第一位君主的名字就叫金剛鸚鵡。聽說其他城邦的球場是很少用金剛鸚鵡頭部的石雕做射球目標的。

目標既大,又有三個之多,所以射中的機率很高。我們看了一會,紅隊的隊長已經射得兩分。我仔細辨認,原來紅隊隊長正是當年的小霸王巴萊爾,奇里瓜暴君考阿克王的兒子。雖然他的身份是人質,但卻享有貴族的待遇,可以入學或參加球隊,養尊處優,威風不減當年。

巴萊爾比我年長六歲,今年該二十一歲了。他的相貌跟今天的佛難度一模一樣,強悍而粗獷。

巴萊爾的控球技巧已臻化境。只見橡膠球貼着他的身體飛舞,他走到哪裡球就跟到哪裡,如影隨形,令人讚歎不絕。他不但球藝高超,武功亦卓爾不凡。綠隊隊員趁他運球之際用鈍尖木棒狂插他胸背,都被他的木棒擋住,或騰挪閃躍而避過,而且俟機反擊。

但是被圍攻過久,巴萊爾未免失去許多射鸚鵡頭的機會,被綠隊連得兩分。於是雙方的格鬥漸趨白熱化,搶球和射球反屬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