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在馬路上,經常都會見到有人坐在輕便客貨兩用車(皮卡車) 的貨斗上,有時更坐着4至5人,究竟佛州貨斗載人有沒有交通法例規管?奧蘭多News 6電視台,周一為此向佛州公路巡警查詢。

據公路巡警蒙蒂羅(Steve Montiero) 表示,貨斗載人是合法的,「但基於安全考慮,民眾最好不要這樣做。 」
坐在行駛中的皮卡車貨斗上很危險,遇上意外固然會導致嚴重的傷害,就算稍急的剎車,乘客亦可能被拋出車外,蒙蒂羅說。
「想象一下,貨斗沒有安全帶,沒有真正的座椅,一旦發生意外,乘客會曝露在完全沒有保護的環境中。」他補充道。
佛州亦有法例闡明貨斗載人的安全規則:
- 乘客必須坐在貨斗內,不准站立。
- 不准坐在貨斗側。
- 皮卡車在公路上行駛,18歲以下不准坐在貨斗內。
- 皮卡車在馬路上行駛,7歲至17歲可以坐在貨斗內。
- 不得超載
例外的情況包括車速在10英哩以下(例如巡遊);皮卡車在私人地區(例如農場) 行駛。
■曾珍娜報道 (勁料網版權,嚴禁盜版轉載)
